北京工商大學民商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具有理論研究能力的實務型職業專才和高級法律服務人才。民商法學在職研究生學科上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至少熟練掌握一門外國語,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一、專業名稱:民商法學
專業代碼:030105
一級學科名稱:法學
學科門類:法學。
二、研究方向:
1、商法理論
與實務研究 主要研究商法學的歷史發展趨勢,商法學的體系及其調整對象,商法的原則和調整手段,我國現行商事活動中的重點和熱點問題。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是理論與實務相結合,在培養手段上采用雙語教學并輔之實務技能的訓練。
2、公司法研究
主要研究公司法的體系、規則和我國公司治理結構、資本規則等熱點問題。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是理論與實務相結合,在培養手段上采用雙語教學并輔之實務技能的訓練。
3、物權法研究
主要研究物權法的體系,所有權制度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制度,針對我國司法實踐中的熱點問題在理論和實務層面上進行對策性研究。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是理論與實務相結合,在培養手段上采用雙語教學并輔之實務技能的訓練。
4、債權法研究
主要研究債權法的體系以及意定債權與法定債權的相關規則,針對我國司法實踐中的熱點問題在理論和實務層面上進行對策性研究。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是理論與實務相結合,在培養手段上采用雙語教學并輔之實務技能的訓練。
5、合同法研究
主要研究我國合同法的總則和各具體合同,針對我國司法實踐中的熱點問題在理論和實務層面上進行對策性研究。本研究方向的特色是理論與實務相結合,在培養手段上采用雙語教學并輔之實務技能的訓練。
三、專業培養目標:
四、學制:3年。
五、應修學分:
總學分不得少于50學分,其中學位課程不低于21學分,非學位必修課程不低于15學分,選修課不低于11學分,必修環節3學分:專題研討1學分,實踐教育1學分,文獻綜述與選題1學分。
在完成以上規定學分的基礎上,研究生還可在導師指導下選修校內其他院、系開設的有關課程。
同等學力和跨專業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須在導師指導下補修相應專業本科主干課程2-3門。補修成績以60分為及格,不計學分。
六、課程考試及學分認定:
1、碩士生所選課程符合培養方案要求,考試成績合格,承認其學分。
2、學位必修課考試70分以上為合格,其他課程60分以上合格。
3、研究生課程考核不合格者,允許重修、重考一次。學位必修課和非學位必修課考試不合格須申請隨下一年級重修,培養計劃中列出的選修課不及格隨下一年級重考,自由選修課不及格者不計學分。
4、重修考試或重考及格的課程可以取得學分;經重修或重考仍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學位論文答辯。
七、學位論文與答辯
研究生修滿規定學分后,方可進入學位論文階段。
論文準備工作應在導師指導下盡早開始,論文課題應在入學一年內確定,并按時制定論文工作計劃。
論文答辯之前,原則上應在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一篇以上反映本研究工作的學術論文或文章,且第一作者為研究生本人。
研究生研究課題應符合本專業的研究方向,至于跨專業、跨學科的研究課題,也必須與相關領域直接相關。碩士學位論文對所研究的課題要有新的見解或創新。
碩士學位論文的具體要求及有關論文答辯事宜,按北京工商大學關于在職研究生培養與學位授予的有關文件。
八、授予學位:法學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