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長江大學學生獎勵辦法》(長大校發﹝2017﹞183號文件),為了表彰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優秀研究生畢業生,樹立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典型的教育示范作用,鼓勵全校研究生刻苦學習、全面發展、成人成才,學校決定開展2021屆優秀研究生畢業生評選活動,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比例
1.我校取得正式學籍的應屆畢業研究生均可參加評選。
2.不超過各學院研究生畢業生總數的10%,按人數比例計算,四舍五入后取整。
二、評選條件
優秀畢業生須同時滿足下列5項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風范,在校期間無違規違紀行為,未受過違紀處分。
3.勤奮學習,努力掌握專業知識,各門課程學習成績優良,能正常獲得學歷、學位。
4.在校期間應獲得1次及以上校級榮譽和1次及以上獎學金。校級及以上獎學金認定以校發文件或學校職能部門認定結果為評判標準。
5.足額繳納學費。
符合上述條件且參加“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基層就業的畢業生以及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可優先評選。
三、評選流程與辦法
1.個人申報:根據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條件,符合評選條件的畢業生填寫《長江大學優秀研究生畢業生評審表》,遞交本班班委會。
2.班級提名:各班組織班委會、團支部主要學生干部及學生代表,在符合條件申請者中商議提出候選人名單;召開班會進行民主評議,在規定的比例范圍內確定優秀畢業生候選名單,報送本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3.學院評審:各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各班上報的候選名單進行審查和綜合評議,根據評選比例和條件確定本學院的優秀畢業生,并在本學院網站和宣傳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公示期滿后,將無異議的名單報送研究生工作部。
4.學校審批:研究生工作部審核并報送學校審批。
5.發文表彰:審批通過的優秀畢業生,由學校發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學院要廣泛聽取意見,嚴格評選流程,確保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公正合理。對不按規定程序評選、弄虛作假的,取消評選名額。
2.各學院要加強對優秀畢業生的教育和管理,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畢業生感恩教育等,引導畢業生遵紀守法、積極進取。若獲評優秀畢業生榮譽的學生在畢業(以學歷證書簽署時間為準)前發生違反校紀校規行為,學校將取消其優秀畢業生評選資格,收回所授予的榮譽稱號,并按校紀校規嚴肅處理。
3.按時按要求報送評選材料。各學院應于5月20日前完成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將《優秀畢業生信息匯總表》和候選人名單紙質版和電子版材料報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匯總表和名單紙質版交至研究生工作部(東校區行政樓210B室),需學院主管領導審核并簽字蓋章(蓋學院公章)。
匯總表和名單電子版以“--學院研究生優秀畢業生申報材料”命名發至電子郵箱:675787699@qq.com。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