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其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申請調劑“大學生士兵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分數線。
(二)調劑工作要求
1.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辦理調劑手續。
2.學校將根據國家關于調劑工作的相關規定以及考生初試成績、學科背景、科研潛質、綜合素質等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調劑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網上設置“待錄取”,調劑考生須在限定時間內做出明確回復。考生一經接受“待錄取”,即不得更改。
(三)調劑注意事項
1.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學校和各學院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等信息,以及相關專業不同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養、獎勵、就業等相關政策,做出理性選擇。
2.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要求,考生如申請調入非全日制專業,資格審查時須向培養單位提交定向單位委托培養函、在職證明或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滿足在職定向就業生的相關要求方可調劑。
上一篇:沒有更多了
下一篇:沒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