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師范大學體育與健康學院社會體育指導專業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廣西師范大學地處國際旅游勝地、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國家教育部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項目”高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個校區,校園面積4100多畝,有全日制本科生28300人、碩士研究生8500余人、博士研究生500余人、各類留學生近1700人。目前,學校正全力推進“雙一流”建設和綜合改革,努力實現建設國內一流、國際知名、教師教育特色鮮明的國內高水平大學的目標。
學校創辦于1932年,在90年的辦學歷史中,學校始終秉承“尊師重道、敬業樂群”的校訓精神,努力培養各類師資和社會所需專業人才。抗戰時期,與西南師范學院、昆明師范學院一起,成為抗日大后方著名的三所高等師范院校,被譽為“西南民主堡壘”。1943~1978年,學校是廣西唯一一所培養本科學歷教師人才的高校。改革開放以來,學校繼承傳統,彰顯特色,引領和服務廣西基礎教育,充分發揮了廣西教師教育的龍頭作用。廣西(高校)重點學科35個,化學、工程學兩個學科進入國際ESI排名前1%。學科專業涵蓋了10大門類,文科的學科門類、博士點、碩士點及自治區級文科重點學科均位居廣西高校前列。現有1個省部共建藥用資源化學與藥物分子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1個省部共建教育部“廣西民族藥協同創新中心”,2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個教育部國別和區域研究中心,1個廣西工程技術研究中心,6個廣西重點實驗室,16個廣西高校重點實驗室,6個廣西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全區共30個),5個廣西協同創新中心,3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0個自治區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6個自治區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自治區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廣西卓越教師教育協同創新中心,14個自治區級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
學校現建制教學學院(部)22個,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8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0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21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8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3個,廣西(高校)重點學科35個,廣西一流學科建設項目6個,學科專業涵蓋了10大門類。學校有專任教師2000多人,專任教師中正高級400多人,高級職稱占專任教師人數的49.8%;擁有博士學位800多人,碩士以上學位教師人數占總數的85.95%。碩士研究生導師1300多人,博士研究生導師200多人。學校有國家級、省部級高層次人才160多人次;有廣西院士后備人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廣西八桂學者、廣西特聘專家、廣西優秀專家、廣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選等省部級人才140多人次。
悠久的辦學歷史,得天獨厚的辦學環境,名師薈萃的文化傳承,積淀了學校深厚的文化底蘊。
一、招生人數
2022年我校錄取碩士研究生3205名。2023年,我校擬招生人數將不低于上年規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約425名、其中體育與健康學院社會體育指導專業非全日制研究生計劃招生8人(1.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2.報考各專項的考生必須有從事過本專項運動的經歷),實際招生人數以國家下達計劃數為準。
在2023年錄取過程中,我校將采取學校宏觀調控招生總人數,各二級培養單位、學科、專業(領域)之間根據調劑之后的生源情況相互調劑招生人數的原則,將生源不足的招生計劃調整至相關學科專業。
二、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當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招生單位對考生的資格審查在復試時進行。請考生務必在報名前詳閱我校的報考條件,自審合格后再進行網上報名。否則,造成不予復試、不予錄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三、報名流程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網上確認或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按具體通知要求以網上或現場的方式,確認本人的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不包含推免生)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鼓勵應屆本科畢業生在網上預報名期限內報名,即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3.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4.考生報名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學科、專業或領域。待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填報平行調劑志愿。
5.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經我校核驗后方能參加考試。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國家限定生源地范圍內考生可報考。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往屆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在定向類別必須填“定向”,且申請定向就業單位為少數民族地區(省市區縣),凡不填者均視為放棄享受照顧政策資格。凡被我校錄取的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應屆、往屆)、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只要檔案到校,并提供不享受單位工資和福利的證明即可享受國家助學金政策。
8.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必須在報名系統中如實填寫準確的定向單位名稱,并與擬錄取階段提交至我校的定向協議一致。
9.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進行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報名信息確認
一般于每年11月中旬進行,已網上報名者按照考點要求提交資格審核材料進行報名信息確認。由于不同考生的實際情況(不含推免生),我校考點將向上級教育管理部門申請網上確認或現場確認方式(另行通知)。由考生按通知具體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在我校考點需注意以下事項:
1.我校報考點確認預定時間:2022年11月中旬(各考點具體時間請注意公告)。
2.現場確認所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證”)、網上報名編號。
(2)學歷證書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4)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5)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6)考生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7)考生應按要求配合報考點做好本人圖像采集等信息工作。報考我校考生被通知網上確認的,按通知具體要求進行確認。
(三)考生務必正確填寫通訊信息(省、市、縣、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姓名),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須在2023年6月底前有效。因信息不詳、電話不暢而引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和現場(或網絡)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我校將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準予考試。
五、考試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
1. 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初試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由考點和招生單位予以公布。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體育與健康學院社會體育指導專業非全日制研究生初試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論②204英語二③346體育綜合④--無
復試科目:1.專業方向理論2.專項技能
3.考試地點。由各考點統一安排。
4.考生應當在2022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5.初試成績公布。我校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向考生公布成績。考生對評卷結果有異議,可以依程序申請成績復查,具體的復查辦法按照教育部相關考務文件執行。
(二)復試
復試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我校碩士研究生招考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并及時公布復試辦法和程序。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
1.我校執行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B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按國家規定執行加分政策。
2.我校在國家招生政策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復試名單。我校的復試錄取辦法和各二級培養單位實施細則,將提前在本校招生網站向社會公布。
3.復試內容主要包括:
⑴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⑵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能力;
⑶專業科目筆試(含專業實驗操作、上機操作或專業技法等)、面試;
⑷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4.復試實行一般不低于120%差額復試。具體差額比例和初試、復試成績所占權重由我校在復試前確定。
5.跨專業報考的考生由我校各培養單位決定是否加試。
6.我校在復試時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仍有疑問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六、調劑
我校將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按國家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要求和我校公布的調劑辦法開展調劑工作,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平臺進行。
(一)我校各培養單位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情況對一志愿上線考生在專業內部或專業之間進行適當調劑。
(二)一志愿報考我校并達到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及相關要求,但未能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申請調劑至其他學校。
(三)我校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平臺公布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及調劑信息,按國家政策及我校調劑辦法接收調劑考生。具體調劑方案另行通知。
七、錄取
我校錄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不限報考專業,在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中,按一志愿優先兼顧專業平衡原則,綜合考評考生的初試及復試成績條件擇優錄取。
(三)我校新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被錄取考生的人事檔案等相關材料須轉入我校。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協議就業,學校不調取被錄取考生的人事檔案等相關材料,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四)應屆本科畢業生的錄取類別一般為非定向就業,在職考生一般為定向就業。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必須提交定向協議書。
八、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或入學后進行。我校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擬錄取考生按我校具體通知執行。
九、學制與學費
體育與健康學院社會體育指導專業非全日制研究生學制3年,學費10000元/年(參考往年)。
十、信息公開
嚴格執行招生信息公開制度,開辟專欄,及時公布復試名單、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并同時公布舉報電話、電子信箱、通訊地址等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其他說明
(一)本簡章內容如有與國家2023年招生政策不符,以國家招生文件為準,未盡事宜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凡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遵守上述規定。
(二)考生須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對違反我校報考規定、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復試、錄取資格!
(三)我校非定向錄取的碩士研究生一般采取“雙向選擇”方式落實就業,近年初次就業去向落實率一般穩定在93%左右。
(四)我校只安排全日制研究生校內住宿,碩士研究生一般安排4人/間公寓式宿舍。
(五)考生應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發布的相關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