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在招生辦審查資格通過,持《南昌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合格證》到有關學院或部門報到,由學院或部門安排到相應的碩士點參加課程學習。碩士點根據申請人選擇的研究方向選派導師,并根據本碩士點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要求,制定課程計劃。計劃一式五份,研究生院培養辦、學院、碩士點、導師、申請人各一份。
申請人按照課程計劃的安排進行課程學習和考試。
申請人上課的方式可以隨我校在職研究生同班學習,也可以參加有關課程面授或自學。但實驗性、操作性或技能性較強的課程必須在我校學習。
馬克思主義理論、第一外國語、數學公共學位課由學校統一安排組織教學與考試;科技文獻檢索、計算機技術基礎等公共課,同等學力人員原則不選修。
課程考試按相同專業在校研究生的考試要求和評卷標準進行。
申請人自資格審查通過之日起,必須在四年內完成全部課程學習并考試合格,參加國家組織的外國語、學科綜合水平統一考試,且成績合格。四年內未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申請人在課程計劃安排的時間內,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課程考試,應在課程考試前的半個月遞交緩考申請書,公共課由研究生院主管領導審批,專業課由申請學位所在學院主管領導審批,獲批準后,另行安排考試。
申請人課程考試后,有關教學部門將考試成績和試卷交學院,由學院將成績登入《南昌大學申請碩士學位在職人員情況表》,并將每學期的考試成績報送研究生院培養辦備案,另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者。課程學習階段考試試卷由學院保存。
根據我校碩士研究生課程學習管理規定,學位課程成績70分以上(含70分)為合格,其他課程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