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有關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堅持以立德樹人、服務需求、提高質量、追求卓越為主線,堅持安全有序、科學選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則,靈活采用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突出學科特色和需求,確保復試錄取質量。嚴格規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錄取工作,安全平穩有序完成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領導及監督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具體工作的布置、指導、審查及監督等。
各學院(中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制定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遴選參加復試工作的專家和工作人員,并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組織考生進行復試考核,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各學院(中心)成立由院黨委書記任組長的復試監督檢查組,負責對本單位復試全過程進行監督及檢查,公開有關信息,受理考生申訴并及時妥善處理。
校紀委辦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在招生錄取工作中對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制度和紀律的貫徹執行情況,對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保證招生任務順利完成。
三、復試比例及復試分數線
(一)各專業招生人數、復試比例、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名單詳見各學院(中心)公布的復試細則。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學校劃定的復試分數線為: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 | |
考四門 | 257 | 35 | 65 |
考兩門 | 155 | 35 | 86 |
(三)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復試分數線由各學院(中心)依據招生計劃自行劃定。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與非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同時參加復試。
(四)學校分配各學院(中心)的招生計劃如出現生源不足,學校統一收回進行再次分配。
四、復試安排
五、調劑
六、錄取
(一)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為復試總成績與初試總成績之和,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若入學考試總成績相等,則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若初試總成績相等,則按政治與外語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若政治與外語成績之和相等,則按業務課一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
(二)非專項計劃考生復試總成績低于132分為不合格,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復試總成績低于110分為不合格。
(三)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未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復試總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為復試錄取參考,不作量化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考生防疫要求
(一)復試考生提前通過微信或支付寶平臺,實名認證、申領“健康碼”,確認本人健康碼處于正常狀態,憑健康碼、身份證、準考證進校參加復試。
(二)考試過程中要科學使用口罩。考生進入考場前需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響身份識別;進入考場后,考生可以自主決定是否需要佩戴口罩。監考老師在核驗考生身份時,請考生摘下口罩給予配合。備用隔離考場考生應全程佩戴口罩。
(三)存在以下情況的考生,須提前按要求向我校報備:復試前,考生身體狀況異常和監測發現身體狀況異常;考生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已治愈未超過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考生復試前14天內有境外或非低風險地區活動軌跡。學校依據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結合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意見,在保障廣大考生和復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參加復試的條件。
(四)復試期間防疫工作按照《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防疫安全工作方案》執行。
八、信息公開公示
加強信息公開工作,健全工作機制,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認真做好對公開信息的審定核準和咨詢解釋工作。
各學院(中心)要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本單位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調劑公告、擬錄取考生名單、受理考生咨詢申訴的聯系方式等,并嚴格執行。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復試錄取規定一律無效。請考生密切關注各學院(中心)網站。
擬錄取名單在學院(中心)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考生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報考學院(中心)提出申訴,學院(中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學院(中心)公示結束后,學校統一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學校咨詢電話:027-88386706;監督電話:027-88386196;申訴郵箱:jw@znufe.edu.cn。學院咨詢和監督電話詳見各學院(中心)復試細則。
九、復試錄取紀律及違規處理
(一)復試工作應認真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準確把握客觀標準,嚴格把好復試質量關。加強人員管理和培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營造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
(二)落實“一崗多控、多崗監督”機制,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各學院(中心)復試監督巡視組全程參與復試及錄取過程的監督工作。對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的行為,學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考生負有遵守報考條件的責任。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明確規定“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學校嚴格遵守執行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凡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均視為已承諾遵守這些政策規定。
(四)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計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對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其他
(一)其他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的相關規定為準。
(二)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