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單位:
根據《教育部教育督導局關于幾起高校學位論文作假行為查處情況的通報》(教督局函〔2020〕5號)(以下簡稱《通報》)要求,為推動學校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建設,切實做好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的查處和風險防控工作,根據《通報》精神要求,對我校近五年授予的博士、碩士學位論文進行全面復核、排查,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文件精神專題學習
9月30日前,各單位組織全體指導教師及研究生學習《通報》及相關文件精神。(聚焦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的形式、危害和防范手段,結合學科特色和研究生培養實際,各單位制定相應的學位論文作假行為防范措施。
二、學位論文作假行為排查
(一)9月30日前,指導教師完成本學期擬申請授位學生論文的真實性和原創性檢查。
(二)10月30日前,各單位完成近五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已授予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的復核和排查工作。組織學術委員會、指導教師逐一排查所指導的學位論文是否存在抄襲、買賣、代寫等行為;組織專人開展學位論文開題、中期考核、評閱和答辯等過程的規范性復核,重點關注沒有科研項目支撐的學位論文。
三、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本次學位論文復核工作,成立由黨政負責人任組長,紀委書記、學術委員會成員和導師代表參加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于9月23日前報研究生院備案。
(二)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的危害性,加強導師和研究生的管理,嚴格審核論文選題來源,加強學位論文研究和撰寫過程監管,引導全體指導教師和研究生養成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和嚴謹認真的治學態度。
(三)指導教師要切實履行立德樹人職責,加強研究生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教育,定期指導和檢查學位論文研究及撰寫情況,教導研究生自覺恪守學術誠信和學術規范,遵守學術準則。
(四)各單位要做好學位論文復核總結工作,于11月10日前將領導簽字蓋章的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復核工作報告及《學部(院、所、中心)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復核情況匯總表》紙質版報送至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電子文檔發送至cy80@swu.edu.cn)。
聯系人:陳洋
聯系電話:6825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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