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二)考生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三)碩士生錄取報考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以及“少數民族骨干專項計劃”的非在職考生,必須按照《調檔函》要求將檔案轉入云南大學。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考生(“少數民族骨干專項計劃”非在職考生除外)的檔案,我校一律不予接收。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考生錄取類別上報教育部后將無法變更,以《錄取通知書》注明的為準,在讀期間一律無法變更。研究生獎助學金相關政策以云南大學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相關規定為準。
(四)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在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思想政治和品德、專業素質、身體健康等情況進行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被擬錄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學資格,須在查詢到擬錄取結果后(最遲截止到擬錄取名單公示后的一周內),由本人填寫《云南大學碩士研究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向學校研招辦提出申請,經錄取學院同意及研究生院審核后,可以參加工作1年,再入學學習。特別注意:考生若保留入學資格后,入學當年學費、學制以及其他錄取政策等發生相應變化,保留入學資格考生一律以入學時的相關要求和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