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分為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兩者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而在培養方向上還是有共同點的,那么法律碩士主要培養什么樣的人?
2006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出臺《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培養目標被定位“為法律職業部門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備、高層次的復合型、實務型法律人才”。
2017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修訂了《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方案根據法本法碩和非法本法碩的不同特點,規定了不同培養目標的基本要求,形成了更為完善的培養框架與制度。法律碩士(法學)定位為“培養立法、司法、行政執法和法律服務領域德才兼備的高層次的專門型、應用型法治人才”;法律碩士(非法學)定位為“主要培養立法、司法、行政執法和法律服務以及各行業領域德才兼備的高層次的復合型、應用型法治人才”。可以看出法碩專業人才培養的重點在于“復合型、專門型、應用型”。
在實際人才培養過程中,各高校根據不同的培養模式、專業建設等制定具體培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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