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學是經濟學門類中的“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下設的二級學科。金融學(Finance)是以融通貨幣和貨幣資金的經濟活動為研究對象,具體研究個人、機構、政府如何獲取、支出以及管理資金以及其他金融資產的學科,是從經濟學中分化出來的學科。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的研究生必須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遵守學術規范,樹立嚴謹求實的學習和研究作風;具有合作精神和創新精神、良好知識結構、獨立工作能力和較強創新能力。
本專業的碩士學位獲得者應掌握經濟學和金融學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并力求系統性,掌握金融學的現代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論研究水平和實踐能力,能夠勝任金融機構和行使金融管理職能的政府部門的實際工作以及與之相關的研究工作。
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身體健康,能堅持在職學習者;
2、獲得大專以上學歷者,旨在提高個人業務素質者,均可報名參加進修班學習;
3、申請碩士學位者,須獲得學士學位滿三年。
以上金融學在職研究生報考條件針對的是同等學力申碩方式,滿足報考條件的學員可以通過本網站進行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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