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江西省2021年度研究生創新專項資金項目工作的通知》(贛教研字〔2021〕4號)文件,江西省2021年度研究生創新專項資金項目現在開始申報,本次評選采取“學校評審,教育廳審核”的方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項目入選基本條件
項目申報對象是2020級全日制在校博士和碩士研究生,且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科學精神;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創新、協作精神;成績優良,學有余力,能在導師指導下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務。
(二)申請項目是申請人獨立的科研項目,必須具有一定的創新內容,可望取得創新性成果;技術開發的項目必須具有可行性,且有一定的市場前景。
(三)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具備完成該項目的基本條件。
(四)申請人指導教師的在研項目不在申報范圍之內。
(五)每一位研究生指導教師原則上只能有一名學生的項目入選。
二、評選程序和時間安排
1、6月10日-6月18日,研究生作為申報人向專業所屬院所提出申請。申報材料包括:《江西省研究生創新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紙質一式三份(含電子版文檔);前期成果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
2、6月22日前,各院所進行初評,提出建議資助項目并排序。由院所統一將初審通過者的《申請表》一式二份和《江西財經大學2021年度研究生創新項目院所初評匯總排序表》(含電子版文檔)上報研究生院。
3、6月25日前,研究生院組織對各院所上報的推薦立項申請進行評審,最終確定受資助項目及學生名單。
4、6月26日-6月30日,評審結果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學校正式下文并報省學位辦。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