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石河子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5年,博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8年,因各種原因休學、保留學籍等時間均計入在校學習年限(服兵役除外)。對于未能在第8學年6月份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開會討論之前完成論文答辯且提交相關材料的博士研究生和未能在第5學年6月份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開會討論之前完成論文答辯且提交相關材料的碩士研究生,學校將視為已達到最長學習年限并取消學籍。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研究生學籍管理,保證研究生學籍管理工作的嚴肅性和準確性,現將2021年研究生學籍清理和2022年研究生學籍預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請各學院認真核查本院2021年6月已達到最長學習年限的研究生,與學生簽署發放《超過最長學習年限告知書》,并于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后向研究生處學術學位培養辦或專業學位培養辦提交匯總表和《超過最長學習年限告知書》正本。學校將對超過最長學習年限不能畢業的研究生進行學籍清理。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的研究生,可按規定在2021年6月20日前填寫《研究生學業證明辦理申請表》(研究生處主頁下載)及相應證明材料申請結業證書或肄業證書,過期不再受理。
二、請各學院認真核查本院2022年6月即將達到最長學習年限的研究生,與學生簽署發放《即將達到最長學習年限告知書》,將正本報送至研究生處學術學位培養辦或專業學位培養辦,并督促其盡快完成學位論文工作。
學校將于每年6月份開展研究生學籍清理和學籍預警工作,請各學院認真核實,切勿遺漏,并按要求通知到學生。
石河子大學研究生處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