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位論文初稿完成后,經導師審閱認可后,學科負責人根據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論文特點,組織本學科的教授、副教授5人組成預答辯委員會,預答辯委員會人員應包括開題報告評審組、課題中期考核評審組的專家,以保證研究生培養的連續性。
2.碩士生進行報告的時間應為30分鐘,博士研究生進行報告時間為40分鐘。
3.預答辯委員會應對研究生的學位論文進行嚴格、認真的審查,著重檢查學位論文是否與開題報告、論文中期檢查中所確定的研究方向、內容、方法等相符。研究生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結論、實驗驗證、論文工作量和在攻讀學位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等是否達到學位論文要求的水平,并詳細指出論文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4.預答辯委員會采取評議方法做出通過答辯、未通過答辯或經修改后通過預答辯的決議。對有爭議者,可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做出決定。對未通過預答辯者不能申請答辯,論文經過修改、導師審閱通過后,一個月可再次申請預答辯。
5.預答辯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填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并逐級完成審核。
6.研究生應根據預答辯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論文經導師簽字批準后,方可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答辯申請。經預答辯全面審核,確認不能按時完成畢業論文需要延長學習年限的,須立即向研究生處學術學位培養辦公室或專業學位培養辦公室提出延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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