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2021年山東大學“中外聯合培養博士生項目”申報工作已啟動,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務素質并在學習、科研工作中表現突出,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身心健康。
2、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派出前一般應完成相應專業研究生培養計劃中所規定的必修課程學習,且考試成績優良。在外研究時段一般為規定學制內。
3、申請者外語水平達到申報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及派出學校的要求。
4、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項目資助、本項目資助或正在參加其他聯合培養項目、正在境外學習的人員,不在該資助計劃范圍內。
二、中外聯合培養要求
中外聯合培養雙方應有共同或相近的研究方向和合作研究基礎,且外方在該研究領域處于國際先進水平。海外聯合培養單位應為與我校建立友好關系的單位、與我校簽訂合作框架協議的單位以及其它具有明顯的學科優勢及先進實驗條件的單位。
申請人中、外雙方導師應簽訂聯合培養合作計劃或協議,其中應就聯合培養方式、留學時間、留學身份、海外科研工作內容、外方提供的學習或科研條件、雙方導師職責、知識產權歸屬(須符合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研究生答辯等事項做出明確說明。
三、留學期限及資助額度
1、中外聯合培養博士生的留學期限為3-24個月,學校的資助期限為3-12個月。
2、聯合培養博士生的培養費、國際旅費及海外生活費由學校、導師和海外合作方共同負擔。學校根據具體情況為留學人員提供資助,不足部分可由導師或所在培養單位相關經費進行補貼。
2021年申報國家公派留學項目未被錄取的,同等條件下學校將優先予以資助。學校每年資助同一導師研究生不超過2名。
四、申請程序及時間安排
1、項目申請、推薦通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網申時間為8月1日至8月19日。具體操作請登錄系統查看相關說明。
2、各培養單位請于8月27日前將通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審核通過的推薦人員匯總名單及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發送至“培養辦國際”郵箱pybgj@sdu.edu.cn,青島校區和威海校區材料可由所在校區學科建設與研究生辦公室集中發至研究生院培養辦上述郵箱。
3、學校將根據申報情況組織專家評審,并于9月公布資助人員名單。
五、申請人提交材料
1、《山東大學研究生海外留學基金申請表(研究生用表)》(通過系統生成)
2、《山東大學研究生海外留學基金申請表(指導教師用表)》(附件1)
3、《山東大學研究生海外留學導師推薦擔保書》(附件2)
4、外方導師邀請信及翻譯件(邀請信應明確申請人留學身份、留學期限、合作科研課題情況及費用情況等。)
5、中外雙方導師簽字的聯合培養博士生協議書或聯合培養計劃(中、外文各一份)
6、國外導師簡歷
7、外語水平證明材料(托福、雅思或其他語種相應水平證明,或國外導師、訪學單位出具的語言能力證明函等。)
8、申請表中填寫有關發表論文、參與項目、科研成果及專利等的證明材料
9、山東大學研究生公派出國(境)政治思想情況審核表(學院審核留存)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按序號命名。2021年我校推薦上報國家公派留學項目未錄取的在讀博士研究生,其派出時間及研修計劃無變化者,只需提交第1、2、3項申請材料。如有變化,提交相應材料并備注。
六、派出及管理
1、學校資助的研究生須按海外合作方邀請函中要求的時間派出,留學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15日,屆時未能派出者,留學資助資格將可能被自動取消。
2、獲資助學生應按聯合培養計劃或協議進行學習和研究,未經允許不得中途改變計劃。研究生在海外留學期間應定期向導師和培養單位匯報學習、研究等情況,其畢業審核、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按我校有關規定進行。
3、聯合培養研究生在結束海外學習或研究工作后,應對期間的學習、研究工作進行總結,外方合作導師應對學生的研究成果、學術水平、工作能力等寫出書面評語,研究生回國后須攜帶上述材料及護照等到培養單位辦理報到手續。
4、確因研究需要不能按照批準期限回國者,應提前兩個月向雙方導師及所在培養單位提出申請報研究生院批準,延期期間不再提供資助。未經批準延期回國者,學校將按照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因完成聯合培養計劃提前回國的,須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經雙方導師及培養單位同意報研究生院審批。研究生因故提前回國,須按實際在外結算后的剩余費用返還學校。
七 、咨詢方式
1、2021山大聯培博士遴選QQ群:615590774(驗證方式:學號+學院+姓名)
2、咨詢郵箱:“培養辦國際”pybgj@sdu.edu.cn
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