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復試時間
初步定在2021年3月下旬至4月中上旬。具體復試時間以我校網上通知為準。
2、復試內容
①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②以專業能力測試、綜合面試等形式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基本素質、操作技能、創新能力等方面進行考察;
③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
④其他需要復試時由學校或院系考察的內容。復試具有否決權,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一律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學校在復試的同時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4、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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