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師范大學同等學力研究生是需要撰寫論文并參加論文答辯的,而對此學校會有一定的額要求,湖北師范大學同等學力研究生撰寫學位論文、論文答辯和學位申請要求。
1.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可于每學期在規定時間內,向湖北師范大學經濟與法學院或有關學習中心提出撰寫碩士學位論文資格的申請:
①自入學到申請撰寫論文的時間在五年之內;
②修滿我校相應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跨學科(專業)申請須補修所申請專業本科主干課程3一5門,并通過全國外國語和學科綜合水平統一考試,成績合格;
③取得與申請碩士學位專業相關的研究成果。
2.經批準進入撰寫論文階段的申請人,須在批準后一年內提交申請學位論文并進行論文答辯。無特殊原因逾期未進行論文答辯者,取消申請資格。
3.經校學位辦公室審查合格,同意答辯申請后,由各院、系組織論文評閱與答辯,將提交的所有材料連同考卷歸檔保存五年,以備檢查評估。
4.學位論文評閱與答辯程序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有關文件執行。
5.通過答辯并經湖北師范大學學位評定機構審核通過,授予湖北師范大學碩士學位。
6.以下情況,本次申請無效,所交費用以及申請學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①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碩士學位論文嚴重違反學術規范或經評閱不合格,不再進行論文答辯;
②論文答辯未獲通過;
③答辯通過,但有關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或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