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同等學力申碩學位課程水平認定考試,成績合格且修滿相應學分,由我校頒發《新鄉醫學院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課程水平認定證書》或《新鄉醫學院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結業證書》。
(二)學位論文
1.學位論文導師。申請人與導師雙向互選,并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碩士學位論文撰寫工作。
2.學位論文答辯。申請人應按學校關于學位論文答辯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完成學位論文答辯。
3.學位論文工作時間不少于1年。
(三)學位授予
1.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術學位
申請人按照國家及學校有關文件規定,通過論文答辯,經所在學位分委員會同意,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授予碩士學位。
2.同等學力人員申請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
(1)申請人申請學位須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并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通過學校學位課程考核及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及申請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完成學位論文,按照規定發表文章并通過論文答辯。
(2)對通過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水平認定的申請人,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授予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頒發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3)申請學位具體組織工作按學校當年關于碩士學位申請統一工作安排進行。
3.申請碩士學位的學生還需在答辯前至少發表一篇以第一作者且新鄉醫學院為第一作者單位的國家級中文期刊收錄的文章,文章類型不限,但不包括刊載在會議論文集上的論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