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電力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公共管理碩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華北電力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平臺”重點建設大學。2017年,學校進入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行列。學校1958年創建于北京,原名北京電力學院。學校長期隸屬于國家電力部門管理。2003年,學校劃轉教育部管理。學校校部設在北京,分設保定校區,兩地實行一體化管理。
華北電力大學公共管理研究生教育致力于培養能源電力領域的高級公共管理人才。旨在為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能源管理部門、社會組織及能源電力企業等單位培養掌握系統的公共管理理論、知識和方法,具備從事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熟悉能源電力行業發展規律,能夠綜合運用管理、政治、經濟、法律、現代科技等方面知識和科學研究方法解決公共管理實際問題的德才兼備的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專門人才。
一、招生類別和方向
(一)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
設置政府改革與社會治理、能源戰略與治理兩個方向。
(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
設置政府改革與社會治理、能源戰略與治理兩個方向。
(三)全日制公共管學學術碩士研究生
設置行政管理、教育經濟與管理、社會保障、公共政策(含能源政策)四個方向。
二、 公共管理碩士報考基本要求
(一)公共管理(MPA)碩士研究生報考要求
1.報考基本條件: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不招收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入學考試科目:全國碩士統考英語(二)、全國碩士統考管理類綜合能力。
3.復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本校命題)及面試。
(二)公共管理學學術碩士研究生報考要求
1.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須補修大學本科培養方案規定全部學位課程且成績合格(需提供補修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不低于425分,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并于報名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提供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考試科目
(1)初試科目:101 思想政治理論 、201 英語(一)、682 公共管理學、882 政治理論與政策分析
(2)復試科目:社會研究方法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西方行政思想史、中國政府與政治
3.2024年我校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按照教育部下發的規模另行通知。
4.2024年我校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按照教育部下發的規模另行通知。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
三、學習方式和學制
(一)學習方式
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及學術碩士研究生學習采取校內按學期上課的方式;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研究生為線下集中授課,每學期集中授課時間約2~3周。研究生須按規定參加實習實踐活動、專題講座、開題報告、論文指導、答辯等安排。
(二)學制:3年
四、學費
1.學費:碩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發改委、教委、財政局審批的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五、學位授予
完成課程學習及實習實踐環節,取得規定學分,并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授予管理學碩士學位,同時獲得研究生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