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內蒙古大學金融碩士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具有扎實的經濟、金融學理論基礎和前沿知識與技能,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適應金融企業及金融行業管理部門的需要,符合時代要求的實務型高層次綜合管理人才。
二、招生與培養
1.招生人數:擬招生全日制金融碩士45人,含4位推免生名額(以內蒙古大學、教育部最終錄取名額為準)。
2.學制及學費:基礎學制2年,最長學制5年。每生每年學費12000元人民幣,學費共計24000元人民幣。
3.培養方式:本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為全脫產全日制培養,實行學分制。
4.學位授予:學生在規定的學制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學分并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經學校審核批準后,授予金融碩士學位,頒發內蒙古大學金融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5.畢業待遇:學生入學時轉入學校學籍或人事檔案,畢業時確定就業單位后,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三方協議》,憑該協議辦理的《就業報到證》轉戶口、調檔案,享受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