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影響學業或輟學,學校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確實無力繳納全部學費的學生酌情減收或免收學費。請學院配合做好相關學生的情況核查與統計工作:
一、統計范圍:
所有我校在籍在校學制內全日制研究生。
二、學費減免條件
享受學費減免政策的學生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烈屬子女、優撫家庭子女,且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學生;
2、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或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孤兒;
3、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
*注:學生本人為殘疾,非家人殘疾
4、城鄉低保或屬于特困人員的學生;
*注:學生本人享受低保或持有特困人員供養證(農村五保證),證件在有效期內。
符合減免對象范圍、提出減免學費申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道德品質優良;
2、自覺遵守法律、大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沒有因各種原因受到過紀律處分;
3、生活簡樸,無鋪張浪費行為;
4、能正視生活困難,自強不息,學習刻苦努力,學習科研成績良好;
5、積極參加校、院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承擔研究生“三助”工作;積極參加社會公益勞動;
6、積極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三、學生申請材料要求
1、孤兒、殘疾學生和政府優撫學生均需提供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正式證書電子掃描件:如孤兒證、殘疾人證、軍烈屬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農村五保證)等;
2、屬于特困人員的學生需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學生本人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農村五保證)電子掃描件,供養證(農村五保證)須有年審時間,表明2021年1月1日后該證有效。
3、城鄉低保學生須提供低保證明或低保證電子掃描件。
低保證明須包含申請補貼學生的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并明確該學生本人正享受低保待遇,由縣區級以上民政部門加蓋公章,公章要下壓落款時間,在2021年1月1日后開具的有效,樣本可參照附件2“低保證明”。
低保證應包含學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信息,有年檢信息的,要求低保證在2021年1月1日以后有效;沒有年檢信息,當地縣區級以上民政部門在原件上另行加蓋公章的,要求落款時間在2021年1月1日以后,公章要下壓落款時間)。
4、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證件,需提供明確表述其困難情況和困難類型的當地鄉鎮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門開具的困難證明復印件;
四、學費減免標準
1、符合條件的孤兒、殘疾學生和軍烈屬、優撫家庭子女,減免全部學費;
2、符合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學生減免學費的50%;
3、在上一年度已享受減免政策的研究生,本年度繼續申請的,酌情減免。
五、工作要求
請各學院細心做好符合學費減免條件學生的資格審核和信息統計工作,按照《2021年學費減免學生信息采集表》匯總學生信息。9月22日17:00前,將匯總表電子版和學生證明材料電子掃描件(每名學生一個文件夾注明學院、學號、姓名)通過郵箱報送到研工部nuaa_ygb@nuaa.edu.cn,并于同日將匯總表紙質版交至研工部辦公室。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