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包括緒論、正文、結論、參考文獻、致謝、在學期間的研究成果及發表的學術論文等。
(1) 緒論
緒論要闡明研究工作的目的、意義范圍、國內外進展情況、相關領域的前人工作和存在問題、論文研究方案與擬解決的關鍵問題、論文研究的主要工作與創新點等。應言簡意賅,不可與摘要雷同,不可成為摘要的注釋。一般教科書中有的知識,在引言中不必贅述。
學位論文為了需要反映出作者確已掌握了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開闊的科學視野,對研究方案作了充分論證,因此,有關歷史回顧和前人工作的綜合評述,以及理論分析等,可以單獨成章,用足夠的文字敘述。
(2) 正文
正文是學位論文的核心部分。內容可因研究工作涉及的學科、選題、研究方法等不同而不同,一般可包括研究對象、理論原理與方法、計算方法和結果、實驗和觀測方法、儀器設備、材料原料、實驗和觀測結果、數據資料、經過加工整理的圖表、形成的論點和得出的結論等。要求做到實事求是,客觀真切,準確無誤,合乎邏輯,層次分明,簡練可讀。
(3) 結論
結論是學位論文最終的、總體的概括性論述。應該認真闡述自己創造性的工作在本研究領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或自己的新見解的意義,對存在問題和不足要給予客觀的說明,也可提出進一步的設想。
(4) 參考文獻
只列出作者直接閱讀過、在正文中被引用過的文獻,一般為正式發表的文獻資料或出版書籍等,沒有被各級部門圖書館收藏或各級、各部門檔案館收藏的各種資料不要作為論文的參考文獻。參考文獻要求一律放在論文結論后,不得放在各章之后。在論文正文中引用了參考文獻的部位,須用上標標注[參考文獻序號]。
(5) 致謝
可在正文后對資助過學位論文工作的組織或個人以及指導、協助完成學位論文工作的組織或個人給予致謝。
(6) 在學期間的研究成果及發表的學術論文
研究成果是在學期間參加的研究項目、獲獎情況及申請的專利等;學術論文應為已正式發表和已有正式錄用函的論文。著作及學術論文的書寫格式與參考文獻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