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海南大學MBA校友會成立工作,提高校友會運行質量,現根據海南大學相關制度并結合實際制定本流程。
第一步:成立海南大學MBA區域性或專業領域校友會(一般以市縣或重點行業為單位)籌備組,成員不得少于3人;
第二步:籌備組收集當地或專業領域校友信息,確定校友名單;
第三步:籌備組召開籌備會議,擬定校友會章程,征得本人同意后提出(選出)校友會領導機構(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建議人選名單;
第四步:向海南大學MBA教育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提出成立校友會申請,提交校友會章程、領導機構名單和聯系方式;
第五步:中心回復申請;
第六步:待中心同意后,籌備組確定召開校友會成立會議的時間和地點,報中心同意后,召開校友會成立大會,中心一般派員指導;
第七步:中心根據選舉結果確認校友會領導機構人選,頒發聘書,聘期一般為三年,向會長授牌或授權會長制牌。
第八步:在校友會成立后,領導機構結合工作實際需更換、補選部分人選及開展校友會換屆工作的,須報中心同意后進行。
未盡事宜,由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