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研究生學籍管理工作,維護正常教學秩序,不斷提升培養質量,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中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我校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錄取的、取得我校學籍的各類研究生。
第二條研究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得轉專業、轉導師。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提出申請:
(一) 導師因故不能正常履行指導職責的;
(二) 因學科專業調整,或學校學科建設與發展需要的;
(三) 因研究生本人在學期間身體條件發生變化,經學校附屬醫院證明不宜在原專業繼續學習的;
(四) 有其他特殊、正當理由的。
第三條研究生申請轉導師,原則上應在學制時間內辦理完相關手續。申請者應填寫《中南大學研究生轉專業、轉導師申請表》。擬轉入的導師當年須具備研究生招生資格,且連同申請者在內指導的當屆同層次研究生人數不超過3人(不含專項計劃)。研究生申請在同一個二級培養單位內轉導師,須經轉入、轉出導師同意,并由研究生所在二級培養單位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由二級培養單位將申請表提交研究生院審批。跨二級培養單位轉導師的,還必須由擬轉入的二級培養單位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再由轉出的二級培養單位提交研究生院審批。
第四條研究生申請轉專業原則上應在入學第二學期結束前辦理完相關手續。申請者應填寫《中南大學研究生轉專業、轉導師申請表》。
以一級學科錄取的研究生,申請轉入其所屬一級學科下的學科方向,須經導師同意,并由研究生所在二級培養單位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由二級培養單位將申請表、轉入后重新修訂的個人培養計劃報研究生院審批。
第五條除因研究生本人身體原因、學校學科專業調整外,不允許跨一級學科轉專業。
研究生申請跨一級學科轉專業,經轉入、轉出導師同意,轉出二級培養單位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由擬轉入專業所在二級培養單位組織5人以上專家組對申請人進行筆試、面試,考試科目為擬轉入專業2-3門專業課。二級培養單位根據考核結果,出具具體意見,經轉入二級培養單位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將考核材料、二級培養單位意見、研究生轉專業申請表以及轉入后新的個人培養計劃報研究生院審批。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方可轉專業。臨床醫學不接受跨一級學科申請轉入。
第六條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的通知》(學位〔2015〕9號)的有關規定,不適宜繼續按照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培養的研究生,可申請轉為相同學科專業的學術學位研究生。
第七條若導師不同意研究生轉專業、轉導師申請,或者研究生轉導師無導師接收者,研究生確有特殊原因的,可向所在二級培養單位提交書面報告,由二級培養單位研究決定,報研究生院審批。
第八條獲批準轉專業的研究生須執行轉入專業的同屆研究生培養方案。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研究生不允許轉專業:
(一) 跨學位類別的(除本辦法第六條外);
(二) 申請二次轉專業的;
(三) 以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的研究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約定的;
(四) 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第十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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