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的招生專業
法語專業以外的外國語言文學各專業
二、考試的基本要求
法語語言基礎較為扎實,掌握基礎詞匯和語法知識,具備良好的篇章閱讀和基本的書面表達能力,能夠適應以法語作為第二外語的其他專業的相關要求。
三、試卷內容結構 (100分)
1、填空、選擇題等:法語基本知識綜合水平測試(30分);
2、閱讀理解:篇章環境下對文獻素材的理解能力的測試(40分);
3、翻譯:中法兩種語言語碼轉換能力的測試(15分);
4、寫作:語言的綜合表述能力(15分)。
四、考試的主要內容與要求
1、法語基本知識綜合水平測試包括詞匯、語法及法語國家文化背景知識,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法語語言基本知識與語言能力。
2、考生應能夠在有限的時間內理解法語文獻的邏輯脈絡和基本內容,并在篇章環境下準確解讀詞匯和句子的意義
3、考生應能夠運用法語進行交際,圍繞指定主題使用正確得體的法語寫作短文,對句子或短文進行中法互譯。
五、主要參考書目
鑒于本測試為法語水平考試,各教學單位使用國內外教材均有差異,故不提供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