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遵照有關規章制度,貫徹學校有關通知精神,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積極穩妥地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
一、調劑條件
(1)初試成績達到2020年國家A區復試線的考生。總分175,英語44,綜合88。
(2)學歷及工作經驗要求:所獲學歷學位及工作經驗必須滿足下列情況之一:
(一)獲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并具有3年或以上工作經驗;
(二)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獲國家承認的碩士、博士學位并具有2年或以上工作經驗。
(3)第一志愿報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可申請調劑我校MPA。
(4)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二、調劑名額
招收專業 | 方式 | 2020年擬調劑人數 | 其中:2020年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 | 其中:聯合培養(浙江工業大學與浙江警察學院) |
公共管理(125200) | 非全日制 | 33 | 2 | 15 |
實行差額復試,按照擬調劑人數1:1.2的比例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三、調劑系統開放時間
5月20日9:00-5月20日21:00,其他開放時間另行公告。
四、調劑工作程序
1、學院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公網網址: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yz.chsi.cn)公布調劑信息及調劑要求;
2、調劑考生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站填報調劑志愿;校內調劑考生須提前填寫調劑申請表,調出學院審批,研究生院審批后交擬調劑學院;
3、學院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站篩選本學院調劑考生情況,確定復試名單并報研究生院審批后,通知考生復試;
4、學院將復試合格同意擬錄取的名單及時報送研究生院,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學院再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給調劑考生待錄取信息;
5、調劑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同意待錄取。
五、復試要求
1、復試前考生須在電腦、手機上安裝釘釘軟件或APP,建議首選電腦+有線網絡,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注冊釘釘賬號,進行實名認證。若原報考手機號已不能使用,須提前向浙江工業大學MPA教育中心申請更換手機號。
2、環境要求。選擇獨立、無干擾、明亮不逆光、可封閉的場所,確保復試空間安靜整潔,復試期間嚴禁他人進入復試空間。除復試要求的設備和物品外,復試場所考生座位1.5米范圍內不得存放任何書刊、報紙、資料、電子設備等。復試前需向復試小組360度旋轉攝像頭,展示周圍環境,復試小組認可后方可開始面試。
3、考生形象姿態要求。衣著得體,保持面部清晰可見,頭發不能遮擋耳朵、不能戴耳飾、不能加濾鏡美顏,復試全程禁止使用耳機;全程視線不離開屏幕。
4、具體考場要求見《浙江工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
六、復試工作流程安排
1、資格審查
時間:5月21日(周四)下午17:00前
由工作人員向考生以釘釘信息的方式發起資格審查的通知。主要包括:信息核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在線簽署提交《誠信復試承諾書》,提交資格審核材料,材料清單詳見《浙江工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資格審核單》。每位考生限一壓縮包,文件大小不超過50M,文件名格式:準考證號-姓名。
2、模擬復試
時間:5月21日(周四)晚上19:00開始
由工作人員發起視頻連線進行設備測試和環境檢查,每人五分鐘左右,請考生耐心等待逐一連線。
3、正式復試
時間:5月22日(周五)12:00開始
(一)筆試
筆試開始30分鐘前(即5月22日11:30分),由工作人員通過釘釘視頻連線面試考生進行身份核驗和環境檢查,并向考生發送志愿選擇單。12:00發布考題,請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機上作答。考試須考生獨立完成,允許查閱資料。考試題型為論述題,時長60分鐘,考試過程中實行1:9全程監考,考試結束后系統將自動交卷。
(二)面試
由評委側(秘書、復試導師組)和考生側(考生)完成。由工作人員通過釘釘視頻連線面試考生。
(1)通過視頻復查考生:身份證、準考證。
(2)進行面試環境檢查:考生需向復試小組360度旋轉攝像頭,展示周圍環境,復試小組認可后方可開始面試。
(3)考生宣讀《誠信復試承諾書》。
(4)正式開始面試:
①考生英文自我介紹(約3分鐘)。
②有主題的綜合素質與能力考核。考生抽題并回答所抽題目的問題(約5分鐘)。
③無主題的素質與能力考核。考官隨機提問題及考生回答(約12分鐘)。
4、體檢
擬錄取的考生須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表(附件4)須在學院復試成績公示后兩周內郵寄至學院,由學院匯總后統一交給我校校醫院,由校醫院認定是否合格。體檢標準由學校醫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以及學院相關規定要求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或未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提交體檢表者,取消錄取資格。
5、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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