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低于復試人數的專業方可接收調劑生參加復試,具體見我校公布的復試分數線及調劑辦法。
調劑基本條件:根據我校加快創建世界一流大學目標,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調劑生工作應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報考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專業調劑。
其他調劑基本條件說明如下:
①符合本章程中規定的調入專業報考條件。
②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③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④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⑤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招生學院(部)可視專業情況提出學術水平要求,也可適當提高調劑生初試成績(單科或總分)要求。
我校調劑政策將根據教育部出臺的調劑相關文件及指導精神做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