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學位論文水平和論文答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管理規定和我院的具體情況,現就學位論文答辯做出有關要求。
一、學位論文答辯前的準備工作
1、嚴格按照《學位條例》的規定,由本人提出申請,指導教師推薦,經所在院、所教育處對申請人的政治表現、課程學習和考試成績,以及論文完成情況等方面進行審核,合格后,方可同意申請。攻讀科學學位臨床專業以及申請臨床醫學專業學位者,須通過臨床技能考核后方可申請答辯,其成績計入學位課程成績。
2、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有關規定,論文答辯的組織接待工作應由各院、所教育處安排落實,不得由學位申請者本人出面搞答辯的組織接待、傳遞送審論文評閱等工作。
3、每年在申請答辯前,由各院、所教育處根據申請類別不同,統一到研究生院領取中國中醫科學院《碩士、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各類情況表》、或《申請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各類情況表》、或《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各類情況表》(以上統稱各類情況表)以及《學位論文評閱意見表》、《論文評閱人聘書》、《論文答辯委員聘書》、《學位論文答辯成績評定表》。
4、答辯人經導師同意后填寫《各類情況表》。導師及所在科室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向所在院、所教育處提出答辯申請,同時遞交學位論文及論文摘要等相關材料。以上手續不完備,材料不全,內容填寫不明確者,不予受理。
5、論文評閱程序。博士學位申請人論文經導師及指導小組推薦,所在科室同意,經過所在院(所)保密委員會審查,院(所)批準后進行論文評閱,獲通過后才能組織論文答辯。申請人論文評閱應在答辯前一個月進行。將論文及論文摘要(中英文摘要)印送有關單位及專家進行論文評閱。評閱人應對學位論文寫出詳細的學術評語,供論文答辯委員會參考。
學位論文和《中國中醫科學院研究生院學位論文評閱書》,應由所在院、所教育處負責統一送評,評閱意見及有關材料應密封傳遞。
博士學位申請人學位論文須聘請7~10名與論文有關學科、專業的正教授或相當職稱專家進行通訊評閱,其中博士生導師不少于5人,院外專家不少于4人,院外博士生導師不少于3人。
碩士學位申請人應聘請與論文有關學科、專業的高級職稱專家(碩士研究生導師(含)以上)至少2人進行論文評閱,可聘請院外專家參加。
評閱人應對論文寫出詳細的學術評語。對論文可否提交答辯,該生是否達到所申請學位的學術水平等提出意見,供答辯委員會參考。學位論文評閱過程中如有一位評閱人持否定意見,則由培養單位再增聘兩位評閱人進行評閱。如累計有兩位評閱人持否定意見,本次學位申請無效。評語的副本,最遲應在答辯前十天內送答辯委員會。
6、評議、評閱通過后,方可組成答辯委員會。
7、在答辯前兩周,須將《各類情況表》(國內學生2份,留學生1份)有關內容填寫完整后上報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其中,“答辯委員會成員”請專函上報,經批準后方可正式填入。申請博士學位須同時上交論文評閱意見7份。
二、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
1、答辯委員會的組成由各院、所教育處和研究生導師推薦,由科學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準確定。科學院學位辦公室有權進行調整。
2、博士學位答辯委員會由5~7人單數組成,原則上科學院(含二級院、所)的專家不得超過2人。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主席應是該學位論文所涉及學科領域中學術造詣較高的專家, 博士生指導教師,科學院以外的專家擔任,答辯委員會成員原則上應具備同級別研究生導師資格。碩士學位答辯委員會由5人組成,至少應聘請科學院外專家一名參加,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的主席應是該學位論文所涉及學科領域中的正教授,答辯委員會成員原則上應具備同級別研究生導師資格。
3、學位論文答辯會原則上要求在公開場合舉行,要根據學科、專業的不同邀請相關的科學院學位委員會成員聽取答辯會。
4、答辯委員會設秘書1人,學位論文答辯會應有記錄。
三、學位論文答辯程序
1、由各院、所指定組織者介紹答辯委員會組成情況。
2、答辯委員會主席宣布開會,介紹答辯人姓名及論文題目。
3、指導老師報告答辯人政治表現、學習情況及學位課程成績。
4、答辯人報告論文(博士論文一般不超過45分鐘、碩士論文一般不超過30分鐘)。
5、委員提問(經主席同意列席人員也可提問),答辯人答辯。
6、休會,答辯委員會舉行內部會議。由答辯委員會就是否建議授予學位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過,并做出決議。對未通過答辯的論文,答辯委員會應就是否同意其修改論文在一年內重新答辯,以及是否準予研究生畢業等提出明確決議(須經全體成員過半數通過)。
7、復會,主席宣布答辯委員會表決結果和決議。
8、主席宣布閉會。
四、學位論文答辯后總結工作
1、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決議,經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后連同答辯原始記錄、表決票及答辯材料由所在院、所教育處整理后,與其它相關材料一并報送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答辯委員會決議應著重描述學位論文的特點,論文設計、框架是否合理;研究方法是否科學、學術觀點、結論是否準確可信等。是否達到所申請的學位論文水平。并說明答辯中回答問題情況,答辯委員會的一致意見和總評分。未通過答辯者的材料也一同整理后上報。
2、各培養單位教育處應在6月15日前將下列材料報至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包括:學位論文全文 5份、論文摘要 30 份;《研究生各類情況表》2 份、《畢業生登記表》1份;申請博士學位須交評閱意見7份;論文全文電子版、答辯委員會決議以及答辯情況表。
3、答辯情況表格式:統一使用Excel制表格式,設12列。年月統一使用6位數字,如200607。
4、錄入《授予學歷碩士、博士人員登記表》:此表須錄入國務院學位信息管理系統,請申請學位人員到各二級院、所教育處按人員類別錄入并打印,由各二級院、所教育處將匯總軟盤以及打印文稿報送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
五、學位論文答辯工作進度安排
1、每年三月一日起開始辦理學位論文答辯申請手續,提交學位論文與各種填報材料,完成申請人資格審查等答辯前準備工作。
2、六月十五日前由各二級院、所教育處將所有學位申請人答辯及畢業材料上報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
3、六月三十日前,由中國中醫科學院學位委員會做出是否授予學位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