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程適用于申請內蒙古大學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全部環節和過程。
一、論文答辯前期的準備工作
1.學院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對論文評審合格的論文,按時安排組織學院的論文答辯工作。涉及保密的論文,經所在學院同意,學校批準,會議流程可以按照保密要求舉行。導師按照學校、學院相關要求提交答辯人名單、答辯形式和答辯地點等。學院學位分委員會確定答辯委員成員后,填寫《內蒙古大學博/碩士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人員審核表》,到研究生院統一領取論文答辯表決票。
2.學院應在答辯前 3 日內,在校內、院內張貼答辯公告。公告明確答辯人、導師、學科專業、論文題目、答辯委員會名單、答辯地點、答辯時間。
3.答辯秘書要準備好論文答辯表決票、評閱意見(隱去評閱人信息)、《內蒙古大學博/碩士論文答辯會議記錄和決議書》。學位論文應提前送達答辯委員會成員審閱。學位論文要按照學校要求裝訂成冊。
4.論文答辯應在校內場地舉行,答辯現場應懸掛條幅。特殊情況必須在其他地點答辯的,須經學院同意,報請學校批準,方可進行答辯。答辯過程中應拍攝含有答辯學生和所有答辯委員的部分照片或視頻記錄,屆時和畢業生的材料一同存檔。
5.論文答辯人、導師、答辯秘書、答辯委員會委員、其他列席人員。所有答辯參與人員著裝應整潔、得體。
二、學位論文答辯程序
1.答辯秘書宣布開始,介紹答辯委員會各位成員。
2.答辯委員會主席主持答辯。
3.指導教師/答辯秘書介紹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含個人簡歷、學習情況、培養計劃完成情況、導師意見、論文評審意見)。
4.答辯人報告學位論文的主要內容,應著重闡述論文的創新之處、自己的見解和需要補充說明的問題。報告時間博士研究生一般為 45 分鐘、碩士研究生 30 分鐘左右。
5.答辯委員會委員及列席會議人員提問,答辯人答辯(若答辯人提出要求,可給 5-10 分鐘的準備)。
6.暫時休會,舉行答辯委員會會議。除答辯委員會委員、指導教師、秘書之外的其他人員退場。聽取導師意見(科學研究進展情況、論文的寫作情況、論文的主要學術價值、存在的主要問題),審查相關材料(含學位論文、評閱意見,是否存在學術道德問題等)。無記名投票,形成答辯意見。答辯委員會成員需獨立投票,個人投票結果保密,不得對投票結果進行協商,個人投票結果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給其他人(含其他答辯委員會成員)。不是答辯委員會成員的導師可以參加答辯委員會會議,但不得影響答辯委員會成員獨立投票。形成答辯決議的主要內容;答辯秘書要準確填寫《內蒙古大學博士/碩士論文答辯會議記錄和決議書》中的決議書內容,要求:
(1)對學位論文選題的評價
(2)對論文主要內容逐條評價。含提出或采用了哪些主要方法和技術,觀點是否正確,方法是否恰當,是否有先進性,技術路線是否清晰、縝密。
(3)對論文總體評價。含論文的創新性、規范性、邏輯性等,主要存在的不足(如果有)。
(4)對答辯人水平的評價。含答辯是否思路清晰、正確、完整。主要存在的不足(如果有)。是否達到學位條例、各學科專業基本要求中的相關要求(如: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
(5)經全體答辯委員會評議和無記名投票,(一致同意、同意、不同意、一致不同意)XXX 同學通過學位論文答辯,(一致建議、建議、不建議、一致不建議)授予 XXX 同學 X 學(學術學位為授予門類,專業學位為授予類別)博(碩)士學位。(未通過論文答辯的不得建議授予學位)
7.復會,答辯委員會主席宣讀表決結果和答辯意見,并宣布是否同意畢業及是否建議授予學位。
8.閉會。
三、視頻組織答辯會議的要求
1.紀律性、嚴肅性及答辯過程要求與現場答辯相同。
2.校內人員及秘書應在現場參加會議。無法在現場參會的答辯人、答辯委員會成員、導師可以通過遠程視頻會議形式參會。應為其他人員參會提供便利。可以全程錄制視頻,作為答辯記錄保存。
3.所有意見交流均為公開交流(答辯委員會會議期間除外)。答辯秘書負責維持會議秩序,列席人員應遵守會議的秩序。答辯秘書可以禁言或請出擾亂會議秩序的人員。
4.遠程參加會議的答辯委員會成員在表決時,應首先填寫表決票,然后將表決票拍照傳給答辯秘書。答辯秘書對表決內容保密。
5.答辯表決票、答辯決議書等會議材料通過郵寄方式送達無法現場參會的答辯委員會成員,完成表決、簽字后寄回。答辯秘書負責郵寄和回收工作,并負有保密義務。
6.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配置專門技術人員保障視頻會議答辯順利進行。
本規程從發布之日起實行,具體解釋權在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