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斷提高研究生的培養質量,鼓勵和造就具有創新能力的高層次人才,適應學校研究生教育發展形勢的新要求,激勵我校研究生刻苦鉆研、全面發展,現對原辦法進行修訂。經學校研究決定在研究生中開展評選“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優秀畢業研究生”和“單項獎”等表彰獎勵活動,評選對象為我校全日制普通在校研究生。具體獎勵辦法如下:
一、評選時間
每學年開學初
二、評選條件
1.優秀研究生評選條件
(1)愛國愛校,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思想修養。積極參加文體、學術等活動,樂于承擔社會工作,在遵守校紀校規和學風、校風建設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2)學習刻苦、目的明確,有良好的學風,在學時間為一年的要求無重修成績,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超過一年的要求課程學習全部完成,無重修成績,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平均成績在85分以上;教學科研成績突出的可適當放寬。
(3)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關心集體、團結同學、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個人修養,敢于同不良現象作斗爭。
(4)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公益勞動,認真完成黨、團組織和研究生會交給的各項任務。積極參加體育比賽和各類文藝活動,身心健康。
(5)在學年度內至少要獲得一次單項以上的獎勵或符合單項獎評選條件之一的。
(6)在學時間僅一年的,要求適當放寬。
2.優秀研究生干部評選條件
(1)必須具備優秀研究生的(1)至(5)條。
(2)在黨團組織、研究生會及班級中擔任一定職務,平時嚴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起模范帶頭作用,工作認真負責,熱心為廣大研究生服務、積極組織開展各項活動,并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
(3)由研究生院團委出具推薦意見,方可參評。
3.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條件
研究生在校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評選優秀畢業研究生。
(1)研究生在校期間曾獲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一次者;或者獲得校級“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 二次者;或者二次獲校“優秀團員”、“模范團干部”及單項獎一次者。
(2)研究生在論文工作中成績突出,學位論文優秀,取得的研究成果具有較高的理論價值,或對國家經濟建設有較大的實用價值,給生產建設帶來較大的經濟效益者。
(3)研究生在校期間表現突出,在畢業時主動到基層、到西部、到國家最需要的地方工作者。
(4)取得提前攻讀博士學位資格者。
4.單項獎評選條件
研究生在學期間在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可給予單項獎勵。
(1)科技發明創造獎:研究生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善于理論聯系實際,在學期間有一定的科研或發明創造成果,其成果在校內外有較大影響者,可授予“科技發明創造獎”, 獎項及獎勵形式以評選具體要求為準。
(2)學術論文獎:凡由研究生獨立撰寫的具有一定學術水平的學術論文,并在國家核心期刊發表,獲“學術論文單項獎”,獎項及獎勵形式以評選具體要求為準。
(3)文明寢室獎:研究生寢室內部團結、和諧,共同模范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學習風氣好,寢室環境優雅,衛生檢查評比中成績突出,可獲“文明寢室單項獎”,獎項及獎勵形式在年度寢室評比中頒布。
(4)社會實踐獎:研究生利用調研或假期積極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寫出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有一定影響的實踐報告;利用所學的知識進行科技服務,解決生產技術難題,為學校爭得榮譽者,可授予“社會實踐單項獎”。
5.特別獎評選條件
在學年內凡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的研究生;或在某單項方面特別突出,產生較大社會影響者,可授予特別獎。
(1)在學年內研究生受到省級或國家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
(2)國家級各部委評定的“梁希學子獎”,“青年科技創新獎”,“青少年自強之星”,“全國林科十佳” 等表彰的可授予“特別獎”。
三、評選比例及辦法
1.“優秀研究生”的評選比例、“優秀研究生干部”的評選比例以實際名額為準。每學年度評選一次。優秀研究生由各班級、基層黨支部評選推薦,學院評定,研究生院備案,優秀研究生干部由個人申請,研究生院聯評報學校批準,由學校統一表彰。
2.“優秀畢業研究生”、“特別獎”和“單項獎勵”不具體規定評選比例,由實際情況進行表彰。普通單項獎不規定評選周期。“文明寢室”、“社會實踐”單項獎以學年度為評選周期。各種單項獎勵均由研究生基層組織推薦,研究生院研究確定。
四、獎勵辦法
1.“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優秀畢業研究生”和“特別獎”,由學校統一表彰獎勵。
2.“單項獎”由研究生院根據評選條件及評獎項目的難易程度、影響大小,來確定等級及獎勵標準。
3.凡獲得獎勵者,均發給榮譽證書、獎金或獎品,并將其事跡材料裝入本人檔案,同時還要載入我校研究生“榮譽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