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是研究生制定科研選題、明確科研方向的開端和重要步驟,也是監(jiān)督和保證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的重要措施。為了做好此項工作,強化過程管理,保證學位論文質量,根據南京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總則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 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的基本條件
1.完成一篇與選題內容相關的文獻綜述或調研報告;
2.寫出一份符合要求的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書。
第二條 開題報告的內容
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應在導師的指導下,在文獻閱讀、科研調研的基礎上,由研究生獨立完成。課題還應盡可能符合研究生的研究特點和興趣,盡可能結合已有的科研任務,盡可能與導師的研究方向一致,盡可能納入學科點的科研計劃。
主要內容包括:
1.論文選題的目的和意義
(1)選題來源,項目名稱。選題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開拓性:學術型研究生的論文選題應是前人沒有專門研究過,或雖已研究但尚無理想的結果,有待進一步的探討和研究,或在學術界有分歧,有必要深入研究探討,并能有預期成果的課題。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論文選題必須結合專業(yè)學位培養(yǎng)目標和特點,與管理或生產實踐相結合,有明確的職業(yè)背景和應用價值,要體現研究生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先進性:碩士學位論文要有一定的新見解;
--必要性:所選課題應有學術價值或實際效益;
--可能性:課題的內容要有科學性,難易程度和工作量要適當,要充分考慮到在一定時間內獲得成果的可能性。
(2)文獻回顧或綜述:本選題研究領域的歷史、現狀和發(fā)展趨勢分析;國內外已有文獻在本選題研究領域中的工作成果簡述。文獻回顧或綜述要盡可能翔實。
(3)研究視角和意義。
(4)本選題研究的主要內容和重點。
2.研究方案
(1)研究方法、技術方案(技術路線,技術措施)。
(2)結構安排和主要內容。
(3)實施方案所需的條件(技術條件,試驗條件)。
(4)預期能達到的目標;可能的創(chuàng)新;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難點。
3.研究計劃進度
4.主要參考文獻
(1)研究生本人閱讀過的對開題報告有參考價值的文獻。
(2)引用他人的學術觀點或學術成果,須列入文獻中。
(3)參考文獻量不得少于50篇,其中必須有一定數量的外文文獻。
(4)中、外文參考文獻要分列。中文文獻按拼音排序,外文文獻按字母排序。
(5)參考文獻格式參照南京財經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格式規(guī)定書寫。
第三條 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原則上應按照本規(guī)定第二條內容逐項撰寫,字數應不少于6000字。同時填寫《南京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評審表》。相關表格可訪問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第四條 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和評審表須用計算機打印,并印發(fā)給開題報告評審小組所有成員。
第五條 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經指導教師詳細評閱初步通過后,由研究生在本學科點的開題報告評審小組會上接受質疑、評議。
第六條 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經開題報告評審小組評議合格后,由所在培養(yǎng)單位裝訂歸檔。各培養(yǎng)單位應在三日內將填好并經簽章后的《南京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評審結果匯總表(一)(二)》交研究生院備案。相關表格可訪問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第七條 各培養(yǎng)單位按學科成立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評審小組(設組長、秘書各1名),負責本學科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評審工作。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評審小組一般由至少3位本學科的碩士生導師組成。
第八條 開題報告評審會應在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時間內召開。
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時參加開題報告評審會,應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經導師簽署意見,所在培養(yǎng)單位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領導審核,報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方可允許延期。研究生所在學科評審小組可在適當時間再次召開會議進行補評審。
第九條 評審小組舉行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評審會,聽取報告人的陳述,對開題報告進行評審,提出意見和建議。秘書應做好會議的記錄工作。
會議應發(fā)揚學術民主,對研究生的開題報告進行嚴格評審,對選題適當、綜述較為詳細、方案基本可行的,應在提出具體意見和建議后,批準論文開題;對選題不當、綜述簡單、方案不周的,要責令限期修改補充,并擇時重做開題報告。
第十條 開題報告的評議結果以百分制計算,60分(含)以上者為“通過”,60分以下者為“不通過”。第一次開題報告通過率原則上不高于80%。不通過者須在一個月之后重新選題、開題、評審。第二次仍未通過者,應延期畢業(yè)(一般為三至六個月)。
第十一條 評審通過的依據
1.具有獨立搜集和綜合分析資料的基本能力;選題合理,能掌握與本選題有關的國內外研究動態(tài),邏輯思路清晰。
2.研究方案可行,基本掌握技術關鍵;對可能遇到的主要問題,分析基本正確;開題條件基本具備。
3.研究工作計劃安排合理。
第十二條 評審不通過的依據
1.選題不當,論述欠合理性;參考資料不足,綜合分析能力較低。
2.研究方法簡單,技術路線不嚴密,采取的技術措施不力,沒有抓住技術關鍵;預期達到的研究目標過高或過低。
3.開題條件不具備;研究計劃安排不周。
第十三條 開題報告后,評審小組在《南京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評審表》簽署意見,內容包括論文選題的難度、科學性、創(chuàng)新性、預期目標等方面的總體評價,并確定評審是否通過。
第十四條 開題報告通過后,碩士研究生在其導師的指導下,根據開題報告評審會議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選題方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方可正式進入論文撰寫工作。
第十五條 開題報告通過后,原則上不再隨意更改選題,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選題時,須由研究生寫出書面報告,經導師同意簽字,學科點負責人審批后,重新做開題報告,并擇時召開評審會。
第十六條 在規(guī)定時間內,研究生無故不能完成開題報告,視為開題報告評審“不通過”,成績記為0分。學位論文無開題報告或開題報告評審“不通過”,不得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第十七條 各培養(yǎng)單位可根據本規(guī)定制定研究生開題工作具體細則。
第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學校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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