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了使新入學的中國大陸研究生、港澳臺地區及外國留學研究生盡快了解我院研究生教學管理的相關規定,教務處特根據相關文件編訂了本提要及實施細則。
二、關于課程學習
(一)課程分類
1.公共課(必修)
公共課是教育部規定研究生必修的課程,該類課程第一學年在研究生院院內開設。
2.專業基礎課(必修)
專業基礎課是同一教學研究部按學科群開設的或同一專業研究生共同必修的課程。專業基礎課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學部專業基礎課(見下表),一般安排在第一學年學習;另一部分為系專業基礎課,一般安排在第二學年學習。
教學研究部 | 本教學研究部所包括的系 | 學部專業基礎課(碩士生、博士生必修) |
哲學教學研究部 | 哲學系、馬克思主義研究系、世界宗教研究系 | 《馬克思主義、哲學、宗教學前沿》 |
經濟學教學研究部 | 經濟系、工業經濟系、農村發展系、財政與貿易經濟系、金融系、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系、城鄉建設經濟系、投資經濟系、人口與勞動經濟系、政府政策與公共管理系、城市發展研究系 | 1.《經濟學前沿》2.《西方經濟學》(高級)、《西方經濟學》(中級) 任選其一 |
法學教學研究部 | 法學系、政治學系、社會學系、民族學系 | 《法學前沿》 |
文學教學研究部 | 文學系、少數民族文學系、外國文學系、語言學系、語言文字應用系、新聞學與傳播學系 | 《文學-文化前沿》 |
歷史學教學研究部 | 歷史系、近代史系、世界史系、考古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系、中國邊疆歷史系 | 《史學理論與前沿》 |
國際問題教學研究部 | 世界經濟與政治系、美國研究系、俄羅斯東歐中亞研究系、日本研究系、歐洲研究系、西亞非洲研究系、拉丁美洲研究系、亞洲太平洋研究系 | 世界經濟與政治系、美國研究系、俄羅斯東歐中亞研究系、日本研究系、歐洲研究系、西亞非洲研究系、拉丁美洲研究系、亞洲太平洋研究系 |
部分為系專業基礎課,一般安排在第二學年學習。
注:各學部專業基礎課為該學部博士、碩士研究生的必修課。但是,若研究生所學專業不屬于該生所在學部,則須必修其專業所屬學部的學部專業基礎課。例如:日本系屬國際學部,但下設的外國哲學專業屬于哲學學部,故日本系外國哲學專業的研究生不必修國際學部開設的學部專業基礎課,而須必修哲學學部開設的學部專業基礎課。
3.專業課(必修)
專業課是各系按研究方向開設的研究生必修課程,一般在第二學年由各系安排開設。
4.限制性跨學科課(博士研究生必修)
開設該類課程的目的是為了貫徹“寬口徑”培養博士研究生的原則。博士研究生須從各學部專業基礎課中選擇自己必修課程之外的一門作為限制性跨學科課。限制性跨學科課第一學年在研究生院院內開設。
5.社會實踐(必修)
社會實踐是研究生課程學習的必修環節,須在第五學期末之前完成。社會實踐應在導師的指導下進行,通過參與課題研究、參加學術交流活動、調研實習等方式完成。
6.選修課
研究生可以從研究生院和各系開設的課程中任意選擇,以拓寬知識面。研究生必須修夠規定的選修課學分。
(二)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
(1)中國大陸博士研究生
課程類別 | 該課(類)最低學分要求 | ||
公共課 | 馬克思主義理論課:馬克思主義與當代社會思潮 | 3 | |
外國語課 | 第一外國語 | 3 | |
第二外國語(僅涉外專業注1必修) | 2 | ||
專業基礎課 | 3 | ||
專業課 | 5 | ||
限制性跨學科課 | 3 | ||
社會實踐 | 2 | ||
選修課 | 2 | ||
以上學分總計:23 |
(2)港澳臺地區博士研究生
課 類 | 該課(類)最低學分要求 | |
公共課 | 中國概況 | 3 |
漢語 | 3 | |
專業基礎課 | 3 | |
專業課 | 5 | |
限制性跨學科課 | 3 | |
社會實踐 | 2 | |
選修課 | 2 | |
以上學分總計:21 |
(3)外國留學博士研究生
課 類 | 該課(類)最低學分要求 | |
公共課 | 中國概況 | 3 |
漢語 | 3 | |
專業基礎課 | 3 | |
專業課 | 5 | |
限制性跨學科課 | 3 | |
社會實踐 | 2 | |
選修課 | 2 | |
以上學分總計:21 |
(4)中國大陸碩士研究生
課 類 | 該課(類)最低學分要求 | ||
公共課 | 馬克思主義理論課 | 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選讀 | 3 |
科學社會主義的理論與實踐 | 3 | ||
外國語課 | 3 | ||
專業基礎課 | 6 | ||
專業課 | 12 | ||
社會實踐 | 2 | ||
選修課 | 6 | ||
以上學分總計:35 |
(5)港澳臺地區碩士研究生
課 類 | 該課(類)最低學分要求 | |
公共課 | 中國概況 | 3 |
外國語課 | 3 | |
專業基礎課 | 6 | |
專業課 | 12 | |
社會實踐 | 2 | |
選修課 | 6 | |
以上學分總計:32 |
(6)外國留學碩士研究生
課 類 | 該課(類)最低學分要求 | |
公共課 | 中國概況 | 3 |
漢語 | 3 | |
專業基礎課 | 6 | |
專業課 | 12 | |
社會實踐 | 2 | |
選修課 | 6 | |
以上學分總計:32 |
注:涉外專業包括:外國哲學專業、宗教學專業部分涉外方向、西方經濟學專業、西方經濟思想史專業、國際貿易專業、世界經濟專業、國際政治專業、國際關系專業、國際法學專業、英語語言文學專業、法語語言文學專業、俄語語言文學專業、德語語言文學專業、日語語言文學專業、歐洲語言文學專業、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專業、世界史等專業。該名單將根據各系招生專業或方向的變化而增減。
(三)課程學習方式
研究生必須參加課程的課堂學習及相關教學環節,并參加考核。經所在系和教務處批準,研究生可以在校外修讀某門課程,費用自理。
(四)課程緩修與免修
1.緩修
公共課、學部專業基礎課和博士研究生必修的限制性跨學科課應在第一學年修完。若不能在第一學年學習,研究生須填寫《研究生緩修申請表》(可在研究生院網站http://www.gscass.cn“教學工作”欄目下載),簽署導師、所在系意見并到教務處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緩修。
研究生各門課程的學習應在第四學期末之前完成,社會實踐應在第五學期末之前完成。
2.免修
(1)外國語課(包括第一外國語和第二外國語)、漢語課免修
外國語課(第一外國語)和漢語課免修須在入學之初參加由有關部門組織的免修考試,成績達標者可以免修,但必須在學期末參加該課程的結業考試(免修不免考),結業考試成績將作為最終成績記入成績單。
必修第二外國語的博士研究生如在讀碩士期間已經有合格的第二外國語成績(該成績的時限不超過5年,含5年),研究生可在該課程開課兩周內申請免修。研究生本人須填寫《研究生院免修申請表》,同原學校的外語成績單(加蓋公章)遞交教務處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免修。
(2)專業基礎課免修
在本院碩士畢業后繼續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如果其必修的專業基礎課與碩士期間修過的課程相同(課程名稱、課程類別相同,同一位教師講授)并已取得相應學分(該課程成績的時限不超過5年,含5年),研究生可在該課程開課兩周內申請免修。研究生本人須填寫《研究生院免修申請表》(可在研究生院網站http://www.gscass.cn“教學工作”欄目下載),同本門課程成績單(加蓋公章)遞交教務處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免修。
三、關于學習成績
(一)考核方式
研究生必須參加培養計劃規定課程的考核。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
(二)成績評定
1.除社會實踐外的所有課程都必須進行考試,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評定。必修課考試成績達70分為合格,選修課考試成績達60分為合格,達到合格要求的可獲得學分,否則不能獲得學分。
2.社會實踐為考查課,成績合格,即可獲得學分。
研究生必須按照教學計劃規定的學時上課,缺課累計達到該課程總學時的四分之一者,則不予計算學分。
(三)緩考
研究生因故不能參加考試(考查),必須事先提出緩考申請(系列講座課一般不允許緩考)。由研究生本人填寫《研究生緩考申請表》(可在研究生院網站http://www.gscass.cn“教學工作”欄目下載),經任課教師簽署意見、導師和系主任簽字同意,最遲于開考前一周內將申請表提交至教務處,經教務處審核同意后方可緩考。獲準緩考的研究生,只能同下一級研究生一起參加來年該門課程的考試(考查),緩考成績按正常考試(考查)的成績處理。研究生無故不參加考試(考查)或申請緩考未獲批準而不參加考試(考查)的,成績按零分計(不合格),不給予任何補考機會。
(四)重修與改修
研究生課程考試(考查)成績不合格,需重修或改修;成績合格,不允許重修或改修。重修或改修,須由研究生本人填寫《研究生重修、改修申請表》(可在研究生院網站http://www.gscass.cn“教學工作”欄目下載),經導師、系里簽署意見,到教務處審核蓋章。重修或改修應在開學后第二個月的第一周內提交申請,逾期不予辦理。每門課程僅限重修一次。重修或改修的考試(考查)成績合格后以實際成績記入成績單。重修或改修的考試(考查)成績仍不合格,則按《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理。
(五)校外學習課程成績確認
研究生應盡量在校內選課,如因專業需要確需到外校修讀有關課程,須填寫《研究生在外校學習課程審批表》(可在研究生院網站http://www.gscass.cn“教學工作”欄目下載),經所在系和教務處同意后進行學習。學習結束后,研究生須將考試成績單及試卷一并報送所在系,由系秘書進行成績登錄及報送。
(六)成績查詢及成績單打印
登錄校園信息平臺(http://portal.gscass.cn),點擊“成績查詢”即可查詢成績。成績單打印需要到教務處教務科辦理。
四、關于博士生學科綜合考核和碩士生中期篩選考核
博士研究生學科綜合考核在入學后第三學期進行,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考核在入學后第四學期進行。只有取得合格成績后才能進入下一階段的學習。
博士研究生學科綜合考核的考核程序及方法請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關于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規定》,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考核的考核程序及方法請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關于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規定》。
五、關于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論文要求
在院學習期間,經濟學、管理學兩個學科門類和法學系下設所有專業博士研究生(對港澳臺地區及外國留學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論文不做要求)至少公開發表2篇學術論文,其他專業博士研究生至少公開發表1篇學術論文,發表論文刊物的層次由各系自行掌握。未達此要求的,學業審查不予通過,不能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在第五學期,博士研究生須在系里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填寫《博士研究生學業(論文發表)審查登記表》(可在研究生院網站http://www.gscass.cn“教學工作”欄目下載),將其連同刊有自己論文的刊物原件或復印件交所在系審查。系秘書須于11月30日之前將審查結果(即系主任簽署意見并加蓋有系公章的《博士研究生學業(論文發表)審查登記表》)報送教務科審核備案(供審查的材料由各系備案,不報送教務科)。
六、關于即將畢業研究生的學業審查
(一)教務處對每位即將畢業研究生的學業審查是其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審查的重要組成部分。審查合格后,教務處方能在其《學位論文答辯資格審查表》上簽署同意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學業審查的項目(博士生審查以下三項,碩士生僅審查前兩項):
1.課程學習審查:審查研究生課程學習情況是否符合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
2.博士生學科綜合考核和碩士生中期篩選考核審查:審查考核是否進行及是否合格。
3.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論文發表審查:審查是否達到了博士生在學期間發表論文的要求。
(三)學業預審查:正式的學業審查安排在第六學期,審查一旦不通過,無任何補救機會,只能延期畢業。為了使各系提前掌握即將畢業研究生學業完成的情況,給研究生一個查漏補缺的機會,在第五學期后半學期,教務處將對每位即將畢業的研究生進行學業預審查,即匯總并審查每位即將畢業研究生的學業情況,指明其所缺的項目。學業預審查結果將及時反饋各系,各系再通知相關研究生補齊所缺項目。研究生也應通過校園信息平臺(http://portal.gscass.cn)隨時關注自己學業的進展情況,以保證如期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