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公布的(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課程學習和成績管理規定) 摘抄研究生課程設置與教學管理規定:
研究生課程實行學分制。45 分鐘計為1 學時,18 學時授課或36 學時實驗(實習)工作量,計為1 學分。
第六條學術學位研究生課程分為學位公共課(含公共選修課)、學位基礎課、學位專業課和跨學科/跨專業選修課。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分為公共課、學位基礎課、核心課、專業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等。研究生畢業和申請學位所需的課程學分要求,以所在學科專業(領域)培養方案的規定為準。
第七條研究生院、各學部(院系)根據各學科專業(領域)培養方案開設課程。公共課由馬克思主義學院、哲學系、大學英語教學部、國際漢語文化學院等單位開設,公共選修課由各相關院系共同開設,學位基礎課、專業課由各研究生所在的學部(院系)開設(以下簡稱“開課單位”)。推進學術型課程開放共享,鼓勵跨學科選課。
第八條任課教師按照課程教學大綱組織、完成教學工作,并對課程教學內容和教學過程負責,不得擅自更換任課老師、變更教學和考核安排、減少課程學時和教學內容。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前公布教學大綱,明確考核方式和評分標準,并在開學上課時及時告知學生。
第九條課表一經排定,原則上不能更改,并應嚴格執行,以保證課程教學秩序的穩定。任課老師確有特殊原因不能上課的,應至少提前一周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妥善做好安排,臨時調停課的經開課單位批準,報研究生院備案。兩周及以上調課的需經開課單位批準,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后,方可調整。不按教學安排擅自調課或停課的,一經查證屬實,按照教學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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