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研究生勤奮學習,刻苦鉆研,保證培養質量,根據《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生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精神,對要求提前畢業的研究生作如下規定:
一、申請提前畢業的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遵紀守法,未受過任何形式的紀律處分;積極參加院、研究所、研究生部組織的各項活動。
2、已完成本專業培養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和必修環節,達到所修學分要求并成績優良,其中公共學位課程每門必須在80分以上,專業學位課及選修課每門必須在85分以上,英語已取得CET6級證書,且分數達到530分。
3、博士生提前畢業須在核心期刊已獨立發表論文2篇,碩士生提前畢業須在核心期刊已獨立發表論文1篇。
4、畢業(學位)論文初稿已經導師審閱并初步通過。
二、申請提前畢業的時間與程序
1、為保證培養質量,研究生提前畢業的時間最多為一年。
2、申請時間為第三學期結束前。
3、要求提前畢業的研究生,須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生提前畢業申請表》(一式三份),經導師同意,研究所(中心)領導批準,報研究生部培養辦公室和研究生部領導審核,經分管院領導批準后方可提前畢業。
4、在辦理提前畢業手續時,研究生必須提供下列材料:
(1)《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生提前畢業申請表》。
(2)《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生學業成績表》(由培養辦出具并蓋章)。
(3)CET6級證書、發表的論文原件(驗原件,復印件一式三份)。
(4)完成的畢業(學位)論文初稿及導師意見。
三、其它說明
1、研究生提前畢業申請經批準后,即納入當年就業計劃,不得隨意更改。
2、研究生申請提前畢業其學位論文必須參加盲檢。
3、研究生提前畢業必須按照規定的提前畢業時間,辦理離院手續。
四、本規定自院黨政聯席會議通過之日起實行,并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