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學位〔2002〕1號文件及其它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暫行規定。
一、培養方案
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由所屬學院(中心、所)負責制訂。培養方案應具體體現專業學位研究生業務上的培養目標,特別是復合性、實踐性和應用性。要適應國家建設的需要,把握行業發展的主流和趨勢,加強職業能力和職業素質培養。專業學位的課程應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和本學科的實際需要設置。其課程內容應具有寬廣性、綜合性和前瞻性,反映當代科學技術發展前沿。
培養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課程設置與學分安排,同時要對培養目標、培養方式、學習年限和學位論文工作等各個環節做出明確規定。培養方案應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科)討論通過,報送研究生院備案后實施。
二、培養方式
專業學位或稱職業學位是相對于學術性學位而言的學位類型,培養適應社會特定職業或崗位實際工作需要的應用型高層次專門人才。它和相應的學術性學位處于同一層次,但培養規格不同。因此,培養專業學位研究生必須轉變傳統的教育觀念,積極進行培養模式的調整和優化。
1、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方式進行,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
2、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以課程學習為主。各培養單位要注重優化課程體系,更新教學內容。課程設置要體現基礎性、實踐性、選擇性及先進性。
3、對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要強調實踐訓練。要加強案例教學、實務教學和實踐環節。加強教學、科研和社會實踐三方面的緊密聯系,建立穩定的實踐基地,重視理論與實際的緊密結合。
4、調整和優化培養方式。把課堂講授、案例研討、模擬訓練和社會調查多種形式有機結合起來。著重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邏輯推理能力、操作能力以及創造性解決問題的能力。
5、成立導師指導小組,發揮集體培養的作用。導師組應以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資格的正、副教授為主,吸收社會實際部門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擔任兼職導師。
三、教學組織與管理
為保證專業學位教育質量,提高教學水平,必須積極探索和改進適應專業學位教育發展的教學體制和管理模式。
1、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實行校、院兩級管理、以學院管理為主的管理模式。各培養單位應加強對專業學位工作的領導,并有專人具體負責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工作。
2、各培養單位要加強對各教學環節的管理。保證教學計劃的正常實施。要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教學秩序。
3、公共課的任課教師由研究生院負責協調。其它課程的任課教師由各培養單位負責確定。專業學位研究生的任課教師的資格條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專業學位研究生公共課的教材由研究生培養處和有關教學單位商定,統一組織編寫、訂購和發放。其它課程的教材由各培養單位確定。要保證教材質量,并努力不斷更新、不斷提高。
四、成績考核與管理
1、公共課考試的組織工作由研究生培養處負責。其它課程由各培養單位負責安排。但必須將考試科目、方式、時間和地點報研究生培養處備案。研究生培養處將組織人員隨機進行巡考、檢查和監督。必須嚴肅考試紀律,每個標準考場一般應有2名以上(含2名)監考人員。
2、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位課程考試應建立試題庫。保證命題的水平和質量。命題教師和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保密制度。試卷評閱應采取密封形式進行。
3、專業學位研究生必須按教學計劃要求參加規定課程的考試,成績合格(60分以上)方能取得學分。在某門課程缺課時數超過授課學時三分之一的學生,取消其該門課程的考試資格,經重修后方可參加考試。
4、專業學位研究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應考,必須事先提出書面緩考申請并經培養單位批準(公共課須經研究生培養處批準)。擅自缺考者,該課成績按零分記。對考試違紀且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的處分。
5、每門課程考試結束后,由任課教師填寫課程成績單一式兩份,經培養單位主管領導審核簽字,于考試結束后三周內將其中一份報送研究生培養處備案。各培養單位應加強對課程成績的管理,應準確無誤地填寫專業學位研究生個人成績單。所有課程結束后,各培養單位應將學員個人成績單交研究生培養處審核后復制一式四份,蓋章后分別歸檔。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課程考試試卷由各培養單位保存至學生獲得學位后一年。
五、學位論文
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是以課堂教學和實踐訓練為主,與學術性學位研究生培養中的課程與科研并重不同。因此,要避免用學術性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標準來衡量和要求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要力求反映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論文選題要突出實踐性,強調學位論文的應用性,研究結果要解決實際問題,能夠在實踐中得到應用。論文形式可靈活多樣。
六、質量檢查與評估
在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專業學位人才和學術性學位人才發揮著同等重要的作用,培養專業學位人才與培養學術性學位人才是高等教育同等重要的任務,兩種類型人才的培養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因此,必須保證專業學位的培養質量,加強質量檢查與評估。
1、各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單位應認真組織制定培養方案、學位課教學大綱和選修課內容簡介等有關規范性文件,并經專業學位所屬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科)審定,報送研究生培養處備案,作為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依據和檢查、評估質量的準繩。
2、各培養單位具體負責專業學位工作的研究生秘書要在每學期開學前,將開課計劃報送研究生培養處。研究生培養處將對專業學位教學工作進行質量檢查和監督。
3、專業學位研究生進行論文工作時,各培養單位要將擬組織進行的論文開題報告的時間、地點和學生名單提前報研究生培養處備案,研究生培養處將組織隨機抽查各培養單位開題報告的進行情況。
4、各培養單位應在每年六月份對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情況作一次自我評估和總結,研究生院每年將不定期對全校各專業學位培養工作進行抽查評估。
七、其他
本暫行規定自2002級專業學位研究生開始執行;2000級及以前入學的專業學位研究生按原政策執行;2001級專業學位研究生處于過渡階段可參照本暫行規定執行。本暫行規定的解釋權在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