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委《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關于深入推進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的意見》等文件要求,加強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隊伍建設,規范我校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遴選與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鼓勵采用雙導師制或導師組制方式培養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鼓勵各學院(部)聘用校外專家作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導師。雙導師或導師組均要求至少有一位導師為校內教師。
第三條 校外導師的基本條件: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了解國家有關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規和我校相關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敬業精神,作風正派,治學嚴謹,為人師表。
(二)身體健康,女性一般不超過55周歲,男性一般不超過60周歲。
(三)愿意為我校研究生教育事業做出努力和貢獻,熱心在我校培養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能夠對培養全過程給予切實有效的指導。
(四)一般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五)熟悉所指導的學科領域,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踐工作經驗,在本專業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和良好社會聲譽,在政府部門、國內外大中型企業及行業協會等單位任職的高級管理人員或工程技術人員。
第四條 校外導師的職責:
(一)積極協助校內導師制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經常和校內導師交流研究生培養情況,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
(二)根據學科需要,開設有關專題講座或課程。
(三)負責研究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利用自身的工作經驗和社會影響力,為研究生提供相應的社會實踐平臺及必要的科研試驗條件或經費,并協助校內導師做好研究生校外實踐的管理工作。
(四)協助校內導師指導研究生確定學位論文選題,與校內導師合作指導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工作,參加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答辯等活動。
第五條 校外導師的權利:
(一)享有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署名權。署名位次與署名方式可根據實際承擔的研究生指導工作量,與聘任學院(部)協商解決。
(二)其他權利由聘任學院(部)與被聘導師本著自愿、平等、合作、共贏的原則約定。
第六條 校外導師的遴選由相關專業所在學院(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進行。
第七條 校外導師的遴選:
(一)本人提出申請,填寫《深圳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選聘審批表》,并附學歷、職稱證書,任職證明材料和相應的成果證明材料。
(二)所在單位推薦意見,主要內容為申請者的學術水平、科研項目成果、實踐工作經驗、指導能力等。由相關專業所在學院(部)進行初審后,送所屬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
(三)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會議,根據遴選條件、單位意見和本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的實際需要,對申請人的專業能力及學術水平進行全面審查。討論通過后,報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審核備案。
第八條 校外導師的管理:
(一)遴選通過的校外導師由各學院(部)頒發聘書并統一管理。各學院(部)應及時了解受聘導師的培養工作情況。
(二)校外導師實行聘期制,每一聘期為三年。聘期內的報酬由所在學院(部)負責。聘任期滿,所在學院(部)可根據需要續聘或解聘。
(三)凡不履行校外導師職責,不當使用導師身份,或因其它原因不宜繼續指導碩士研究生的,以自動中止或取消校外導師資格處理,由專業學位導師組向所在學院(部)提出書面報告,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并報學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備案。
(四)校外導師對專業學位導師組的處理意見有異議的,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會議審定。
第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深圳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選聘及管理辦法》(深大〔2008〕17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