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貫徹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進一步推進新時代我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助力一流大學建設,鼓勵廣大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弘揚立德樹人的良好風氣,積極探索、不斷創新,全面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及管理水平。學校決定表彰2016—2020年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先進單位、先進管理工作者、優秀研究生導師,現將有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原則
評選工作遵循“公開公正、注重實績、擇優推薦、嚴格評選”的原則。
二、評選獎項
獎項分為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先進單位、先進管理工作者、優秀研究生導師。
三、評選條件
1.先進單位評選條件
(1)近五年來,在招生、培養、學位授予、專業學位建設、學生管理等工作中成績突出,集體或個人獲得過省級以上獎勵、榮譽等。
(2)認真執行國家及學校關于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相關政策和制度。
(3)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運行順暢有序,工作效率高。
(4)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與管理成績突出,研究生培養質量不斷提高。
(5)在研究生管理工作中,積極組織參加學校組織的有關活動。
(6)完整培養過一屆研究生。
(7)近五年連續兩年抽檢出現 “存在問題論文”的單位不得參評。
2.先進管理工作者評選條件
(1)從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至少3年。
(2)政治立場堅定,思想覺悟高,能夠在大是大非面前堅定正確的立場,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3)熱愛教育事業,教育思想端正,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和高尚的職業道德。作風正派,為人師表,在師生中有良好的口碑。
(4)熟悉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規,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較強的工作能力,有團結協作精神,完成工作任務效果突出。
(5)具有較強的管理、組織和協調能力,熱心服務于導師和研究生,在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工作中成績顯著。
(6)積極研究和探索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規律,在研究生教育與管理工作宣傳及理論研究方面做出貢獻。
(7)近五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3.優秀研究生導師評選條件
(1)各培養單位在崗研究生指導教師。
(2)指導的研究生曾獲得省級及以上優秀學位論文、實踐成果獎、全國研究生創新實踐大賽一等獎、學科競賽一等獎等;或本人獲得全國優秀教學案例;或本人為河南省高等教育成果獎(研究生教育)第一完成人。
(3)在本學科領域有較高的學術造詣,積極承擔研究生教學任務,教學效果良好。
(4)具有教書育人的使命感,發揮導師言傳身教作用,在導師團隊中起榜樣作用、學術道德典范和師德師風楷模。
(5)無學術失范行為、無教學事故。
四、評選工作
1.請各申報單位認真總結2016—2020年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撰寫2000—3000字的工作總結材料,并填寫《鄭州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情況表》。
2.先進管理工作者、優秀研究生導師的評選,由各申報單位根據評選條件及下達的推薦名額推薦,填寫《鄭州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先進管理工作者申報表》或《鄭州大學優秀研究生導師申報表》,撰寫1000字左右的先進事跡材料,同時附本人及所指導研究生獲獎、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原件由所在單位保存備查。
3.請各申報單位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將文本材料(各1份)報研究生院(201房間),電子版發至yangongbu@zzu.edu.cn,聯系電話67739527。
4.研究生院組織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評審組,對各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議,確定初步名單。
5.初步名單公示5天,公示期結束后,如無異議,經學校審核批準后,予以表彰。
6.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等問題,將撤銷對其的表彰并通報批評。
鄭州大學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0日
400-188-0979